概述
加州65號提案即《1986年飲用水 安全與毒性物質(zhì)強制執(zhí)行法》,1986年11月頒發(fā),其宗旨是保護美國加州居民及該州的飲用水水源,使水源不含已知可能導(dǎo)致癌癥、出生缺陷或其他生殖發(fā)育 危害的物質(zhì),并在產(chǎn)品出現(xiàn)該類物質(zhì)時如實通知居民。加州65管控物質(zhì)清單由OEHHA出臺并每季度更新,首次出版于1987年。產(chǎn)品銷往加州,須符合加州65法令。
清單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更新,目前960多種化學物質(zhì)進入該物質(zhì)清單。
哪些消費品曾經(jīng)歷訴訟?
  | 針對制造商和零售商興起的訴訟,牽涉廣泛的消費品范疇,包括: | 
 
 
  | ? 耳機 | 
  ? 珠寶首飾 | 
  ? 相機 | 
  ? 鉛制釣具 | 
  ? 紡織品 | 
  ? 油漆 | 
 
 
  | ? 音響 | 
  ? 指甲油 | 
  ? 玩具 | 
  ? 牙科填充物 | 
  ? 修正液 | 
  ? PVC光纖纜線 | 
 
 
  | ? 陶瓷餐具 | 
  ? PVC電腦周邊設(shè)備 | 
  ? 水晶制品 | 
  ? PVC電工膠帶 | 
  ? 室外裝飾玻璃制品 | 
  ? PVC午餐盒 | 
 
 
限值標準
加州65管控和評估具體產(chǎn)品是否含有有毒物質(zhì)是根據(jù)類似產(chǎn)品的訴訟案例(court case)情況來判斷的。針對一種產(chǎn)品并不建議將清單上960多種化學物質(zhì)一一測試,因為一個產(chǎn)品幾乎不可能包含清單所列的所有化學物質(zhì)。具體產(chǎn)品管控的化學物質(zhì)種類和限值要求需要以類似產(chǎn)品案例的最新判定為依據(jù),比如某公司因產(chǎn)品的某部件含鉛被起訴后敗訴,法庭上會宣判一個限值,則這一個限值將作為以后這一類產(chǎn)品部件鉛含量的限值。
針對不同產(chǎn)品,不同材料,管控的化學物質(zhì)不同,限值要求也不同。
加州65提案部分案例要求如下表:
  | 項目 | 
  覆蓋產(chǎn)品 | 
  物質(zhì) | 
  限值要求 | 
 
 
  | 1 | 
  玩具及兒童護理用品 | 
  鉛 | 
  油漆和涂層材料≤90ppm PVC 材料, 嬰兒圍嘴≤200ppm 其它材料≤600ppm | 
 
 
  | 鄰苯 | 
  DEHP, DBP,BBP,DIDP和DnHP分別小于0.1% | 
 
 
  | 2 | 
  兒童珠寶 | 
  鎘 | 
  ≤300ppm | 
 
 
  | 3 | 
  時尚飾品 (服裝類如手套和帽子,包的掛飾和拉鏈,皮帶,化妝箱包,行李包和ID包,雜志或通訊簿的封皮,移動電子設(shè)備封皮,眼鏡盒,鞋類,手提包、錢包、硬幣錢包、皮夾,珠寶,鑰匙扣鏈,) | 
  鉛 | 
  油漆和涂層材料≤90ppm 皮革≤300ppm PVC 材料≤200ppm 其它材料≤300ppm | 
 
 
  | 鄰苯 | 
  DEHP, DBP和BBP分別小于0.1% | 
 
 
  | 4 | 
  耳機線 | 
  鄰苯 | 
  BBP, DBP, DEHP,DIDP,DINP,DNHP分別小于0.01% | 
 
 
  | 5 | 
  萬圣節(jié)服飾用品 | 
  甲醛 | 
  3歲以下20ppm,3歲及3歲以上75ppm | 
 
 
  | 6 | 
  熱敏紙\PC材料等用品 | 
  雙酚A(PBA) | 
  熱敏紙小于200PPM,不同材料限值不一樣 | 
 
 
不做加州CP65檢測必須在產(chǎn)品顯眼處貼上警告標示。
產(chǎn)品出口加州不做加州CA65標準測試,將給生產(chǎn)商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害,屆時您的產(chǎn)品無人問津,痛失市場,假如您的產(chǎn)品僥幸進入對方市場,并沒有在產(chǎn)品顯眼處貼上警告標示一經(jīng)查出,將遭遇法律訴訟及高額罰款甚至刑拘。
 
標示警告
法案規(guī)定,禁止任何人在經(jīng)營過程中,在未先對產(chǎn)品所含加州已知的致癌性或生殖毒性的物質(zhì)提出警示的情況下,讓使用者暴露在這些有害物質(zhì)中。任何公司規(guī)模超過10人或者產(chǎn)品銷售至加州的公司,必須在含已獲知可致癌或生殖毒性的化學物質(zhì)的產(chǎn)品上加貼清晰、合理的警告標簽。此警告必須清晰地讓民眾知道此化學物質(zhì)具有致癌性和生殖毒性,讓消費者在得知產(chǎn)品所含的化學物質(zhì)信息之后,自主決定是否購買該產(chǎn)品。
警告可以采用多種形式,直接置于產(chǎn)品標簽上,或采用在工作場所張貼標記、零售商店或分發(fā)通知單、在報刊刊印等方式標示。一旦某一化學品被列入清單后,企業(yè)將必須在12個月內(nèi)完成警告的執(zhí)行。
含有已知可致癌物質(zhì)的消費品,在加州銷售的任何會釋放致癌或再生毒性的化學物質(zhì)的商品上,須附上: 
"WARNING:This product contains a chemical known to the State of California to cause cancer."
(警告:本產(chǎn)品含有加州當?shù)匾阎芍掳┑幕瘜W物質(zhì))的警告字句。
含有已知可損害生殖系統(tǒng)的化學物質(zhì),則須附上: 
"WARNING:This product can expose you to a chemical [or chemicals] known to the State of California to 
cause cancer and birth defects or other reproductive harm. "
(警告:本產(chǎn)品含有加州當?shù)匾阎蓪?dǎo)致生殖系統(tǒng)受損的化學物質(zhì))的警告字句。
 
    
      
        
          
 
          - 
            
電話聯(lián)系速準
            01
           
        
        
          
 
          - 
            
寄送樣品
            02
           
        
        
          
 
          - 
            
填寫申請表
            03
           
        
        
          
 
          - 
            
發(fā)送報價單
            04
           
        
        
          
 
          - 
            
完成付款
            05
           
        
        
          
 
          - 
            
安排測試
            06
           
        
        
         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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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報告
            07
           
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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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(shù)支持
            08
           
        
       
     
   
quality policy
速準·質(zhì)量方針
 
 
  
  
  
   
    
    
     
客戶滿意Customer satisfaction